孙 燕 丽
(2011年12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城市人口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会上,考察了南京市城市人口工作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程现场,南京、无锡、苏州等七个市县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展示了近年来我省城市化加速背景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创新实践和发展思路。下面,我就进一步拓展城市人口工作和加快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全覆盖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重要时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动人口集聚,城市人口工作在“大人口”格局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十二五”期间加强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工作,既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构建城乡统筹的人口服务管理体制的关键,我们要正确把握江苏城乡一体化和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全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城乡一体化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战略,“十二五”期间,全省将在更高层次上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我省是流动人口大省,流动人口数量持续增长,据公安部门统计,截止2011年11月,全省流动人口达1788万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中有近30%是流动人口,跨省流入人口在我省出生总量以及非婚生育、非意愿妊娠人数也在逐年增加。“十一五”期末,我省城市化率已经达到62%,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十二五”期间,城市化水平将以每年两个百分点的比例增长,五年间全省有1000万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使城乡人口结构和分布出现重大变化,也给长期以来以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为主体的人口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人口计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把工作重点转向城乡统筹的发展轨道,转变传统的单纯控制人口数量的工作理念,把完善城市人口工作服务体制机制与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统筹思考,把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人口工作统筹管理,把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的公共服务统筹安排,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大人口”工作格局。
(二)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场变革,是政府公共管理的一大创举。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多发、社会问题凸显、社会风险增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列为“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实施的“八项工程”之一。省委省政府从“两个率先”的大局总体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制定了《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人口服务管理行动计划等社会管理创新的“六大行动计划”。人口管理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相对农村而言,城市人口的构成更为复杂,多元、开放、流动的趋势更加突出,公共服务的需求更高,统筹管理的难度更大。人口计生系统必须站在加强社会管理的高度,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创新城市人口管理服务模式,增加城市人口工作服务理念、文化内涵和现代元素,提升城市人口管理的科学水平和行政效率,以适应江苏更高水平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三)充分认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提升对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十二五”时期是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转型期。全面做好人口工作,要求人口计生工作内容向“四个加强”和“六项重点任务”全面拓展,人口计生服务领域向全员人口和人的生命全过程全面延伸。新一轮人口工作,更加注重城乡统筹,更加注重民生福祉,更加注重均等服务的发展趋势和工作导向十分明显。“十二五”期间江苏确定在全国率先建成人口协调发展先导区,明确了建立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大人口”管理体制、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生育政策、建立城乡统筹的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制度、建立覆盖全人群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等10个创新目标。要拓展这10大目标,服务人群在社区,工作难点在城市。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在农村,存在着城市人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滞后,城区人口公共服务机构薄弱,城市家庭服务管理缺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松散等问题,与江苏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水平和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十二五”期间,我省必须按照人口工作转型的发展思路,把城市人口工作作为新一轮人口发展新的增长点,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借鉴国际经验,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城市人口工作,在全国率先走出城乡人口工作统筹发展的新路子。
二、 努力创新城市人口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要求,以创新和完善城市人口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以建立城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为重点,以构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为支撑,以社区和基层群众自治为基础,全面加强城市人口工作,大力提升城市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我省城市人口工作要努力在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在创新城市人口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要加强城市人口工作的领导机制。加强城市人口工作重点在社区,关键在领导。要紧紧抓住创建“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契机,建立城市人口工作的创新指标和工作导向,加大对城区人口网格化管理、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口信息化等相关指标的考核;要紧紧抓住全省加大城乡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机遇,把城市人口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大局之中,运用幸福家庭工程、创建和谐家园、争当新市民等工作载体,主动作为,创建品牌;要紧紧抓住全省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加强人口公共管理平台、人口服务阵地、人口信息管理终端、计生协会网络、人口计生专职人员配备等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依托社区、覆盖家庭、群众参与的新型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二是要落实人口管理职责。规范人口属地化管理,加强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大力拓展新型经济组织、非公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的人口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公司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目标任务,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管理协同、服务互动”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创新人口管理工作方法。要推进人口网格化管理,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划分网格管理单元,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建立人口管理服务的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推行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合同管理、委托管理、派驻管理和移交管理等有效管理形式。
(二)在建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要加强规划,整合资源,加快城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着力推进城区“世代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财政立项,重点加强13个省辖市、40个城区、100个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站所的建设。与此同时,各地要抓住机遇推进社区人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1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要“紧紧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并确定了“加强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和街道(乡镇)按照不低于3000平方米和15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各地要按照“世代服务”体系提质工程的要求,抢占先机,主动融入,在政府推进的社区服务中心中建设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阵地,建立“十五分钟人口计生服务圈”,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实现社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覆盖。二是要积极拓展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新职能。依托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积极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拓展“孕前优生促进”、“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援助”、“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筛查”、“不孕不育防治”、“家庭营养指导”、“老年健康保健”8项行动。省人口计生委将通过建立省级示范基地,加强示范带动,实现重点突破。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拓展满足本地群众需求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重点拓展孕前优生、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青春期教育、老年家庭保健等人口家庭公共服务新项目,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
(三)在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要以国家建立人口信息库为契机,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的要求推进全省人口信息化“金人工程”,建成覆盖城乡全人口、管理工作全过程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完善社区信息终端建设,实现省、市、县、街道、居委会五级人口信息网络全覆盖,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代码的全员人口信息库。二是推进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以全员人口信息资源为核心基础,开发人口宏观决策、业务应用和便民服务三大系统,以信息引导管理服务,提升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适应城市人口服务管理的需求,2012年省人口计生委重点打造全员人口适时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审批、信访管理、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网上运行。开发便民服务系统,开通“世代服务公众网”和“江苏家庭网”,整合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咨询、预约、查询、告知、随访、提醒、投诉、满意调查等事项的电子化运作,建立方便群众、便捷快速的网络服务新平台。
(四)在强化基层群众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按照“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要求,完善居民议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制度,提高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要积极鼓励基层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载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适合城市工作实际的基层群众自治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要根据城市特色,认真研究现代社会群众的新需求,积极创新基层群众自治的手段,特别是要重视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通过构建“社区网站”、社区互动QQ群等,创新手段,方便群众,提升城市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和群众化的水平。二是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施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行动计划,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到2015年,全省城市社区人口工作志愿者注册率要占居民人口的15%以上。要大力发展城区计生协会组织。重点在大型集贸市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城市新型社区、民营企业、大专院校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加快实现城市计生协会工作全覆盖。三是要创新社区群众活动平台。要面向家庭把优生优育、家庭健康的服务重点放在社区,要把家庭文化园区、0~3岁婴幼儿的体验活动、老龄健康保健的活动载体放在社区,要把群众参与性强的社会公益活动、亲情牵手活动、家庭创建活动等放在社区,增强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凝聚力,增强居民对人口工作的认同感,增强城市人口计生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三、加快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省“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为推进这项工程,2011年省人口计生委借鉴国家四部委的做法,将苏南、苏中8个市列为国家和省级均等化服务的试点市、将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54个县(市、区)列为试点县,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财政列支了1146万元支持均等化试点工程。2012年省人口计生委将继续推进这项试点工作,以推进流出地的计划生育管理为重点,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扩大至苏北5个市、30个县(市、区),实现均等化试点工作全覆盖。列入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的县(市、区)都要按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领导机制、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人均经费、建立流动人口服务机构、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考核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网络等六项标准进行评估,省级组织检查验收。第一批试点县2012年6月完成评估,第二批12月底完成评估。为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工程,2012年全省要在四个长效机制建设上抓落实。
(一)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规范。贯彻实施《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办法》,修订《江苏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是要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公共服务项目。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争取出台有利于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三是要建立稳定增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确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开支,把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经费作为“十二五”人口计生经费投入的重点项目。2012年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省级补助经费已增加到1500万元,各地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流动人口人均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
(二)建立完善公共服务机制。一是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流动人口服务为重点,实施“世代服务”体系提质工程,城区“世代服务”机构统一增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加快技术设备升级,改善服务设施,提升技术服务能力,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适宜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定点免费服务制度,将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定点免费服务机构增加至1088个,加强对定点服务机构的经费投入和绩效考核。二是要制订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项目,并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流动人口的基本需求,逐步扩大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各地也要根据实际,逐步将国家新出台的免费项目和当地拓展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项目覆盖到流动人口。要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性,缩小省内区域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三)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一是要巩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提升信息质量。要切实加强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层级监管,确保信息采集录入及时、准确和完整。二是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积极开展网络化协作,做到信息反馈及时、互动管理高效。完善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便携式信息平台和实时信息通网络,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的“及时采集、实时更新、网上互换、异地查询”。目前,我省已经实现了省信息平台与国家PADIS系统的系统联调和对接工作,要抓紧对市县相关人员的培训,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过渡性工作,使县乡两级系统的使用率达100%,信息网络通报和反馈、接收率达90%以上。三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建立以全员流动人口库为基础的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监测数据分析利用。在做好本省动态监测数据开发利用的同时,加强与上海、浙江以及广东等流动人口大省动态监测信息分析比较;宁苏锡常四市,要根据国家动态监测个案数情况,适当增加监测个案数量,开展监测数据的开发利用,形成完备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的机制,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一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监督评估,形成比较完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监督评价体系,完善效率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流动人口.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价,将均等化推进工作纳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考评系统,纳入对市目标责任指标。二是制定下发《江苏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体系》,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达标创建活动。省人口计生委联合综治委、人社厅、财政厅用三年时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市、县达标工作。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流动人口满意度。三是加强流动人口双向考核,进一步落实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工作职责,落实双向管理责任。建立双向考核评估制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主要绩效指标均达到90%以上。
同志们,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