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本委聚焦
我委印发“六五”普法规划
发布时间:2012-01-12     浏览次数:    【字体调整:

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国家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要求,省人口计生委结合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实际,于近日制定印发了《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规划》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等方面。

《规划》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提高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人口管理和服务。通过《规划》的实施,达到进一步提高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普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生育行为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总体目标。

《规划》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广泛参与,形成合力等六条工作原则。 同时提出了学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等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六五”普法的主要对象为各级党政领导、人口计生部门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广大群众。重点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农村育龄群众和流动人口。

根据《规划》部署和安排,人口计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即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强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评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保障措施,不断求实创新,有力保障“六五”普法工作取得成效,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全省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相关新闻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版权所有 2008 苏ICP备06000693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技术支持:南京南大尚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今日访问: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