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统受理范围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受理咨询、投诉或其他事项。政府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请勿通过本系统查询文件资料,以免影响公众申请办理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要一定流程,建议先通过本网站政府文件、地方法规等栏目进行检索查询,确无所需内容再提交申请。

三、请对申请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并按所涉工作和辖区选择受理单位,以减少补充说明和转交环节。

四、提交申请时,请填写真实的姓名、单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资料,以便受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答复。

五、受理单位提供的仅限原始信息,不提供信息的加工统计和研究分析。

六、如需了解依申请受理工作的详细要求,请参阅当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
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我们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
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我单位自 2006年10 月 10 日起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42号
  办公时间:机关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025-83268213
  邮政编码:210008 

二、提出申请

   1、公开程序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
公开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
在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
    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开政务信息
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
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
       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
       受理机构应对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我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
        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
        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的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
       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
      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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